公司的设立
1、公司的设立程序?
公司的设立登记一般经申请、受理、审查、核准、发照和公告等程序组成。
2、企业何时取得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?
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。
3、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公司的发起人?
对此我国的《公司法》没有相应的规定,但是只要限制行为能力人具备了相应的出资能力,法律就应该允许其以自己的名义设立公司,作为公司发起人。
4、工商登记是设权登记还是宣示性登记?
此处的登记是广义上的登记,即包括公司的设立登记、变更登记等,对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是否是设权登记还是宣示性登记,不能一概而论,而要具体分析每个登记行为的性质,然后再根据其性质解释登记行为的效力。
5、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怎样才能退出公司?
在公司实务中,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通常在控制公司以攫取更大利益的同时,损害到其他小股东的利益,小股东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,往往会选择退股,但是由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约束,退股往往是可思而不可行,小股东怎么样才能退出公司,摆脱公司章程中对自己的不利因素,存在很大的实务技巧,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,作出不同的分析判断和选择。
6、公司的章程有何重要?
公司的章程对公司存在和运营有着巨大的作用,可以说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灵魂。公司章程的制定很有讲究,实践中,有些股东利用章程创设陷阱,把其他股东推入尴尬之境的实例比比皆是,因此一定要重视章程的重要性。
8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“股东辞职或被公司辞退时,必须转让其出资”,这一规定的法律效力如何?
因其未违反公司法强制性的规定,故有效。
9、出资人或者发起人用债券、房产、船舶、车辆等出资的情形如何认定?
由于以上财产的特殊性,在以这些财产出资时,不仅应交付这些财产,而且要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。
10、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可否作为对公司出资?
以设定了抵押的财产出资,无论是办理了抵押登记还是未办理抵押登记,都赋予了抵押人出资的自由空间。 |